2005年8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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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晚挥霍了全家半年的收入
陈红南

  着名牌,住宾馆,小姐陪……这是22岁的夏某梦寐以求的快乐日子。但他只不过是农村一个无业初中生,家里靠母亲每月500左右的工资生活。为了实现这遥不可及的梦想,夏某想出了“聪明”的一招,伙同他人骗租汽车。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快,他一个晚上就挥霍了全家半年的收入。但短暂的快乐换来的是长时间的牢狱,夏某不得不为他的“聪明”付出代价,近日金华市金东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0年。
  几年前,夏某的父亲去世后,母亲更把夏某当作宝贝,虽然收入很低,但总不想让儿子受到委屈。夏某没有职业,但不影响其找女友。他的女友不但有驾照,家里还有私家车。
  去年12月16日,夏某和女友两人用女友的证件到某汽车陪驾公司租了一辆汽车,付了3天的租金。到了12月24日,夏某对汽车陪驾公司说:“这辆车我还要租一个月。”汽车陪驾公司看过相关的证件,就给夏某办理了续租手续。夏某和朋友张某虽然开车过足了瘾,但手头紧巴巴,实在不带劲。用租来的汽车“抵押借款”这个主意,也不知是谁先想出来的,反正两人是一拍即合。之后夏某找到了熟人“东关皮”,说年底银行要结账,自己有一笔贷款要归还,想拿车子抵押先借点钱,问他有没有办法。“东关皮”想起房东庄某挺有钱的,便热心地牵了线。自称“张某”的夏某提出了“借款1个月,以车子作抵押,还有4000元利息”的条件,庄某欣然同意。但庄某见行驶证是一个女子的,提出过疑问,“张某”说是“老婆的陪嫁物”,轻松地搪塞过去。于是,庄某与“张某”爽快地签了借款合同,庄某留下了车,夏某拿走了4万元钱。
  当然,有些事情还要瞒一下女友,拿到钱的那天,夏某就到宾馆开房,找小姐按摩,茶楼点歌,一个晚上就用去了3000多元。这3000多元就是其家里半年的收入!
  为了不引起陪驾公司的疑心,夏某编了个未及时付租费的理由,让女友支付了3000元租费。对含辛茹苦扶养他长大的母亲,他也尽过一次孝心,拿了1000元钱给母亲。当时靠打临工过日子的母亲有点受宠若惊:从小到大都是伸手要钱的儿子,怎么会大方地给自己钱?她不放心地追问起钱的来源,夏某并不回答,只是不声不响地离家而去。
  说实在话,夏某起先也有过将车赎回去的念头。可拿什么赎?借款在短短的几天里已被挥霍殆尽,4万元借款加上4000元利息,对他而言无异是一个天文数字。不断催促交钱的电话更令他坐立不安。一不做二不休,夏某又先后到两家汽车陪驾公司租了两辆汽车,把车抵掉又得到了9万元钱。但钱来得容易,去得也快,吃、喝、嫖、赌,很快又令他“潇洒”不起来了。如果不是陪驾公司追得紧,公安机关查处得及时,夏某可能还会把陪驾公司的第4辆、第5辆汽车开到当铺里。值得庆幸的是,夏某落网后,经过金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的日夜奋战,3辆车全部被追回。